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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國家土壤環(huán)境保護政策,各地要結合城市環(huán)境質量提升和發(fā)展布局調整,以擬開發(fā)建設居住、商業(yè)、學校、醫(yī)療和養(yǎng)老機構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治理與修復。為調查南岸區(qū)廖家山片區(qū)彈子石組團J標準分區(qū)J5-1、J5-2地塊土壤環(huán)境質量及風險,重慶市南岸區(qū)土地整治儲備中心委托重慶昆頂環(huán)??萍加邢薰緦ζ溥M行調查及評估。
重慶昆頂環(huán)??萍加邢薰境薪印霸u估項目”后,立即組織專業(yè)人員對現(xiàn)場進行踏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結合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以“針對性、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則,于2021年9月11日編制完成《南岸區(qū)廖家山片區(qū)彈子石組團J標準分區(qū)J5-1、J5-2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F(xiàn)就報告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請各位提出寶貴意見。
一、項目簡介
本次調查評估范圍為J5-1(面積為29115.20平方米)、J5-2地塊(面積為4249.64平方米),評估面積為33364.84平方米(約50畝),其中生產區(qū)面積約13200平方米均按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
1997年以前,調查地塊為林地、農用地和民宅。本次調查范圍在2001年前主要為荒地、居民區(qū)及魚塘;2004年~2007年,調查地塊內陸續(xù)入駐五家小型企業(yè),包括富冠機械廠、萬虎摩托車廠、PVC塑料管廠、防盜門生產廠及洗碗廠,主要從事摩托車零部件加工、PVC塑料管生產、防盜門生產及餐具清洗活動。自2016年底塊內啟動征地拆遷工作,2018年調查地塊內所有建構筑物全部拆除完畢。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附近川東化工試劑廠原址地塊實施污染土壤應急修復需要,在本次調查范圍北側臨時堆存污染土壤,其余位置閑置。
2021年6月,鑒于暫存川東化工試劑廠應急修復產生的污染土壤可能對地塊造成污染,業(yè)主單位委托重慶昆頂環(huán)??萍加邢薰緦υu估范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渝(南岸)土調查[2021]30號】。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顯示:暫存川東化工試劑廠原址地塊應急處置污染土壤過程中,本次評估范圍未受到新的污染。但是,在2020年地塊調查階段,J5-1/03地塊土壤樣品的鈷、釩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渝土風評[2020]1號)。綜上所述:評估范圍不滿足目前用地規(guī)劃,需要開展地塊的風險評估工作。
二、監(jiān)測情況及結果
“J5-1、J5-2地塊”的所有土壤樣品的采集、送檢數(shù)據表明:“J5-1、J5-2地塊”內共布設土壤樣品采樣點109個(80個采樣點檢測了鈷、釩或鈷和釩);采樣土壤樣品743個(655個土壤樣品檢測了鈷、釩或鈷和釩,參見 REF _Ref85033946 \r \h \* MERGEFORMAT 表5.3-1)。其中,43個點位的鈷、32個點位的釩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鈷的濃度范圍3.68~38.6mg/kg,超標率為28.62%,最大超標倍數(shù)為0.93;釩的濃度范圍8.95~286.0mg/kg,超標率為16.23%,最大超標倍數(shù)為0.73。2021年詳查階段共采集并送檢2個地下水監(jiān)測點位,僅砷、錳、石油類有檢出,其樣品監(jiān)測值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水質標準。
風險評估結果表明:基于第一類用地性質下,“J5-1、J5-2地塊”內土壤受到了鈷、釩的污染,其風險超過人體健康可接受水平。綜合考慮環(huán)境健康風險及當?shù)亟洕夹g發(fā)展情況,確定土壤污染因子修復目標?!?span>J5-1、J5-2地塊”土壤修復目標值為:鈷(20mg/kg)、釩(165mg/kg)。
對初步調查和詳細調查檢測結果進行統(tǒng)計表明:共布設100個土壤監(jiān)測點位,采集690了個土壤樣品。其中:監(jiān)測因子鈷含量的最大值為38.6mg/kg,超標率為28.57%;監(jiān)測因子釩含量的最大值為286.0mg/kg,超標率為15.79%。風險評估結果表明:基于第一類用地性質下,評估范圍內土壤受到了鈷、釩的污染,其風險超過人體健康可接受水平。綜合考慮環(huán)境健康風險及當?shù)亟洕夹g發(fā)展情況,確定土壤污染因子修復目標。本地塊土壤修復目標值為:鈷(20mg/kg)、釩(165mg/kg)。
故本報告最終確定“J5-1、J5-2地塊”中修復范圍及方量采用《廖家山片區(qū)J2-1/03等23個地塊及周邊道路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中確定的范圍及方量,即最大修復深度為6米,污染區(qū)域污染土壤總方量為42005.3m3。
三、公眾參與
為了此技術方案報告更加完善,公示時間為2021年10月9日起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征求公眾意見。
四、詳細技術資料查閱及時限
如有需要,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報告編制單位索取查閱,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五、公眾對本項目的意見和看法
請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的方式轉給我們,同時請附上您的聯(lián)系方式,以便我們進一步溝通和回復。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主要征求公眾的如下方面的意見:(1)對本報告采取的技術路線有何意見和建議。(2)對本地塊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其他意見。(3)對本報告的修復目標值有何建議。
六、聯(lián)系方式
建設單位:重慶市南岸區(qū)土地整治儲備中心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郵箱:1456585487@qq.com